我偶爾會在街頭聽到這樣的對話,
講中文,但話裡會夾帶一個英文字,然後這樣說:
你的髮型好fashion喔!
中文裡,fashion可以當形容詞,
但在英文裡它是個名詞,形容詞是fashionable。
所以上面這個句子,千萬不能用英文說:
Your hairstyle is so fashion!
這樣才對:
Your hairstyle is so fashionable.
當然,如果你堅持要中英夾雜,
也應該是:你的髮型好fashionable喔!
我也聽過有人用chic這個字,
這一次,你可以說:你穿得好chic喔!
完全沒有問題!因為這個字就是個形容詞……
那fashionable跟chic的差別在哪呢?
1.前者是英文,後者是法文
2.chic比fashionable更高級、時髦、精緻(因為是法文?)所以當你用chic時,就代表非常高級、高檔、非常國際,也意味著非常貴。
其實美國人通常不會用chic這個字,
對我們來說,這樣用有一點點做作。
就像有些人講話時喜歡特意中英夾雜,覺得這樣比較「高級」;美國人則會在英文中夾雜法文,chic 就是一個例子!
不管怎樣,自己喜歡就好,
但我覺得,連說中文的時候都用正確的英文詞性,
實在是太帥了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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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親愛的英文,我到底哪裡錯了?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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